我即回地球,便是无敌

看完日出的王君,心里充满了感慨,他竟鬼使神差的拿出了手机,打开微信,看着一个置顶头像。

沉默许久,点开了那个头像,发了一句:“好久不见,有你真好。”

消息对面的李乐觉得有点莫名其妙,发了一个:“?”。

而对面的李乐怎么也不会明白,这个王君不是以前的王君了。

他经历了许多事情,经历了生死拼杀,经历了生离死别,经历了众叛亲离,也经历了高高在上,大权在握。

这个李乐是王君的初中同学,王君喜欢这个李乐很长时间,在上了技校之后,曾经表过白,当然都被拒了。

当然了,拒绝原因绝对不像小说套路中的,什么你太差了,配不上我呀。亦或者是什么家庭背景之类的差距过大。只是单纯的不喜欢他罢了。

两人成绩都一样,上技校的成绩当然不会有多好,只是两人不在一个学校罢了。

不过现在还好,最起码两人是朋友了,也没有生分。

其实王君对感情看的很开,当初李乐拒绝他,他也没有生气,他觉得也是情有可原。

毕竟谁叫他初中的时候都没有和女生怎么说过话,甚至只要一和女生说话,他就容易脸红。

因为他这种不经常说话的性格,跟班里的女生关系并不是特别好,当最起码没人讨厌他,当然这仅限于女生,因为他并不跟女生怎么说话,当然不会得罪到人。

至于男生就不一定。

你这是因为这种不喜欢说话的性格,李乐对他也基本上是没什么感觉。毕竟谁会去喜欢一个不经常和自己聊天的人呢?当然,王君除外。王军一直都是一个单相思的状态。

王君和李乐聊了许长时间,因为现在是周六,所以并不需要担心课程的问题。聊着聊着接近中午了。王君才恋恋不舍得和李乐告了别。当然恋恋不舍的只有王君,李乐很洒脱的告了别。

不再聊天之后,王君苦笑一声:“我堂堂大道至极强者,竟然也有为感情恋恋不舍的一天啊。看来我的心性正在向凡人转变啊。不过这样也好,上位者当久了,变回下位者感觉一下生活,挺好的,而且我还这么年轻,总是老气横秋的也不好,还是无忧无虑,活泼洒脱的年轻人更适合我。”

转念一想,“既然要当回下位者,我首先得融入周围人的生活,看来我还得去习惯性的喝水,习惯性的吃饭呀,现在年轻人大多数都喜欢攀比,我似乎也应该攀比一下。嗯,对。等会儿就叫那几个奴仆给我弄张银行卡,顺便还有一些贵重的东西给我弄来点,做戏做全套,年轻人喜欢的那些东西都得弄来点儿。”

“哦,对了!虽然这些室友对我平时不是太好,但最起码对方礼貌的称我一声君哥。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既然叫我一声哥,那我必须得照顾他们,到时候给他们也送点东西。”

想到这里,王君也走到了食堂门口,在食堂门口看了进进出出的人群,王君忍不住感慨:“多么脆弱的凡人啊!最高才百来岁的寿命,每天还要吃喝而奔波。”

“世人匆忙为的那碎银几两,不过我不屑之物,碎银保妻子无恙,而若我在世,何人敢动我妻我子,碎银佑父母安康,可我一句话,便可让父母万古不灭。世人眼中的那碎银几两。于我而言,却无半分用处。”

生活中人们疲于奔波,注意不到他人的凄惨,正如十宗罪中所说的:“一个在大街上乞讨的孩子,讲述的是全世界的罪恶。”世人皆如此。又如人间失格中所写到的:“可所谓的世人,不正是你吗?”

想着,突然感觉自己的肩膀被人拍了,转头一看,却是一个面目清秀,活泼开朗洒脱的一个女孩。

当她收起脸上笑容的时候,清冷高贵,好似天上的仙女般,对人世间充满了冷漠。当她脸上洋溢起笑意的时候,仿佛世界都被她融化,日月为她所倾倒。即便是王君也愣了几秒。

当然,王君愣神不是因为他长得好看。而是因为,自己认识她。

他叫龚小兰,也是王君的初中同学。

和王君一样,学习不是很好,来了同一所技校。

这个龚小兰,算是王军初中时和王君话说的比较多的女生。不过这个说的多,也只是在和其他女生做对比的基础上。

王君算是比较了解的龚小兰。父母双全,父母对她也很好,家庭条件较为优越,但还是没达到那种,生意人大老板的程度。

龚小兰看着发愣的王君,掩嘴笑了一下,俏皮的说道:“王君,你发什么愣呀?我长得好看到让你发愣了吗?”

王君假装身上起了鸡皮疙瘩一般,装作寒恶的样子说:“你别吓唬我,我都起鸡皮疙瘩了。”

龚小兰佯装生气的锤了王君一下,道:“你敢骂我丑,王君,你不想活了,是不是?信不信我捶死你。”

就这样两人打打闹闹的买了饭,找了个没人地方吃起来了。

边吃边聊:“龚小兰,我可以叫你小兰吗?”

龚小兰脸色微微有些发红:”当然可以,又不是外人,以前还都是同一个初中学校的,不用见外,”

这是龚小兰突然想起了什么“王君,我感觉你变了,你以前别说跟女生笑着开玩笑了,你连说句话都容易支支吾吾的,今天的你怎么聊的这么开?”

王军也笑这说:“人总是会变的嘛!”王君说完之后就不再出声。

龚小兰也是个聪明人,他听到王君一句话带过。知道他不想过多的说这个话题。也就没有再去问了。

王君这时开口笑道:“来技校有一两年了吧,其他的初中同学也不知道过的怎么样了。”

说完之后,两人都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