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刁

对,英子就是我这一生遇到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可以互相托付一生的姑娘。

英子这人比较有意思,因为家庭原因,生活比较大条。加上生活环境和我有天壤之别,初中毕业就没有再参与更高等的教育了。她比我要小了三岁,住在苏州河南岸,处于PT区境内。那边在过去是苏北人的聚居地,那边当时因为生活圈子的关系,并不像现在这样很适应本地的生活节奏和环境,外加当时社会仍然存在一定的歧视链,导致他们更多的喜欢在比较闭塞的一个圈子里生活。

他们那一片对于教育的重视程度比较低,原因我猜是因为每天都在为养家糊口而拼命,生活压力实在太大,再加上重男轻女的思想,全家只供得起一个孩子学习深造,而大环境也影响到了大多数的下一代,很多孩子也对学习的概念非常浅薄。对于他们来说,能认字,会算数就已经足够了。毕竟做做小生意,用不到微积分。

英子就是这么一个环境下成长起来的。

我俩自从交往以来,时常会在下班路上约好了汇合,我再骑着车带着她回去。因为我上班都是坐的班车,而她是骑车,所以每次都是把她送回去后,我再一个人走夜路回去。经常如此也就习惯了。

某一年的某一天……

不是我想这么说,是我真不记得是哪一天了。只记得那个时候,我穿着西短,上身穿一件“的确良”衬衫。这在当时还是一种比较时髦的穿着。尤其是这个“的确良”,很难买,我们厂里因为订购量大,统一买了一批,我们年轻人都很喜欢穿。那时脚上穿一双尖头皮鞋,内套神色锦纶袜子。

这身打扮,要放在现在,绝对是站在“时尚前端”的存在,回头想想,真的没法看。但是摆在当时的上海,的确是一个非常流行的穿着风格。

那一天清晨还是艳阳高照,我坐在办公室里百无聊赖。中午时分,如果走在仪表器械之间,肯定被蒸熟了不可,我还是等到下午凉快些再去做设备检查。大约两三点左右,正片大地突然变得阴沉。师傅拍拍我,意思赶快去巡场一圈,变天了,万一下暴雨了,可比艳阳天做检查更麻烦。

前脚踏进办公室,后脚雨点打到地。走慢哪怕一秒,我就成落汤鸡了。天降暴雨,室外作业暂告完结。我也就再等等半个多小时就能下班了。

盛夏的雨夜总是让人沁人心脾。所谓久旱逢甘露,在亚热带季风气候的加持,夏季的上海总是能让人产生错觉。我们总是开玩笑,这水泥地上,打上个鸡蛋,转眼就能熟。蚊子的嘴都被热软了,吸不了血了。

今天班车到的额外的早,也许就是暴雨帮忙,路上人很少。我撑着大黑伞站在和英子约定的地方等她。

说起这里,还不是我们特地挑的。我们此前并没有相约下班同行的约定。毕竟我从武康路到吴泾是从市中偏西南的位置一直到SH市南郊,而她则是是从市中偏北的位置一直到SH市西郊。

但我们班车的路线,恰巧要从市西郊绕上一圈,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坐在班车靠窗位置,恰巧看到了骑着自行车从我窗下经过的英子。在经过一个路口等红灯的时候,我摇下车窗,喊了她一声,她看到我特别激动,过了路口我们班车就有一站,我提前下了车。自此,我俩经常下班后相约在这个站点汇合,再一路送她回去。今天也不例外。

我抬手看了看表,以往五点四十五分左右我就会到这,今天到的比较早,五点半下了车。而英子是骑车到这,时间上比较好控制,以往也就是那个时间可以到。现在已经六点十五分了。迟了半个小时是从来没有过的。就算大雨天的,也不至于迟那么久。

我开始焦急起来,也不知道是不是雨水打湿了我的脸,我不停的擦拭太阳穴附近的水。

滴答滴答……秒针从未等待过谁,总按着自己的节奏,六度一步地跳跃前进。

再看手表,六点半了。现在每一分钟对我来说都是一种煎熬,这十五分钟我感觉像过了一个小时一般。

天已经渐渐黑了下来,光线不足以让人看清远处的“景色”了。路灯的照明也是形同虚设,只能让人知道头顶上有一个灯泡而已,完全照不亮我们眼前的路。

模糊之间,远处有一个黑影,起起伏伏地向着我的方向移动过来,速度比较慢。我也看不清是谁,但并不是英子骑自行车的身影。影子越来越近,是一个披头散发的人推着一辆沾满污水和淤泥的女式自行车。头发因雨水和泥沙,已经粘在一块了,完全看不清人脸。小皮鞋上方的小腿上满是划伤,有些伤口还随着雨水向外渗血。

这身红色碎花连衣裙看着好熟悉。

“英子?”

“你是一定要我站到你跟前才能认得出我吗?”

还真是英子!

“你……你怎么弄成这个样子了?”

的确是很奇怪,英子下班路都是大路,虽然也不能说是“康庄大道”,但也不至于崎岖坑洼成让她摔成这样啊。

我拿出包里的干毛巾帮她认认真真擦了一遍,头发也没办法好好打理,但擦干已经可以了。

我骑在车上,她坐在后架子上,一手搂在我腰伤,一手撑着伞,我们就这么晃晃悠悠地骑向她家。

我实在好奇她是怎么摔成这样的,忍不住还是问了她。她好不生气地捏了我肚子一把,疼的我忍不住嚎了一声。

原来今天因为下午出乎意料地下起了暴雨,她门工地上没提前准备,许多摊在室外的工具和一些料子都需要拿进室内,大伙一忙,就耽误了下班。她也是担心大雨天让我等不太好,就想着抄近道过来。以前这条路她也是走过的,所以并没有多想。

平时为了赶时间,也都是晴天时候走这条道,一条乡间小道,白天来来往往的人还比较多,但到了晚上,因为没有路灯,走的人就少了,虽然也就几百米的路。若是骑着车,借着月光走走这条路还算好。若是走路,那可就瘆得慌了,即使并没有什么妖魔邪祟,难娼女盗,心里犯毛也是会受不了的。

但今天是下了大暴雨,和以往的情况不一样。心里粗线条的英子就遭了罪了。

她还是按照以往抄近路,身上套着雨披,一路猛骑。也不管路有多滑,天有多黑。一路就这么颠过来了。一开始还挺顺利,她觉得这进路一抄,至少能抢回来十分钟,至多让我多等十来分钟。

要说她真这么骑,是不是会摔呢?

不会。

但是今天情况不一样,白天不是到是哪个开卡车的愣头青,也走了这么条道,这里可是泥路,哪经得起大车。这条道到头可是个小石板桥,大车可过不去,并排也就走两辆自行车。可那卡车不熟悉道,就这么开进来了,半当中位置,一个比较松软的位置,被车压垮了一大片。车是没事,但地就没那么简单了。一个半圆形的坑,加上大暴雨的冲刷,成了一个向着农田里倒下的滑坡,高低差有个一米五来高。再加上晚上光线又差,戴着雨披本身就看不清路。这一来二去,那么多变数一加起来。英子骑到这里,就掉下去了。

要说事情就到这里,那只能算是一个意外。可是英子毕竟是英子,她总会做出些让我哭笑不得的决定,这也是那天我被他好一顿锤的原因。

她跌到坑里后,脑子里各种革命先烈的影子飞速滑过,她两腿一使劲,一手擒住车驾子一手刨住烂泥地。就这么站在了水坑里,整个人斜靠在坡上,一手顶住自行车,没让车摔下来。这也是不容易,用她的话说,这是家里唯一一辆自行车,就供她上下班用了,不能摔着,但自己摔了没事。所以“舍小我”的精神给了他力量。就这么一直保持着这个动作,在坑里坚持了很久,脚下的水都没到膝盖了。上也上不去,下也下不来。只能在那边呼救,希望有人经过能发现她。

可是这个天,这个时间,除了她这个胆大的姑娘,还有谁会走这里。别说,还真巧,这一天有一个老警察,也是从这边抄近道去接自己的女儿下班,打着雨披骑着车。要说他这么经过也不会发现在坑里“英勇就义”的英子。也许真的是老天帮忙,老警察经过她那边的时候,天上一道闪电,把大地照的如同白昼。他因职业习惯,就在那一秒不到的闪烁中,发现了路边横在那的自行车,看到这么不和谐的景象,让他想要一探究竟。竟然就这么阴差阳错地救了英子。

听完她这顿叙述,原本骑车骑得酸痛的两腿,笑得毫无疲劳了。

“英子,哪有你这样的,把自己摔得像狗一样的,还要保着车不掉到水坑的。车坏了修一修也就好了,人摔残了可就没救了。”

“你说谁是狗?真的欠打。”原本搂着我的手开始使劲锤我后背,英子的手劲可不像那些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真的是千斤之力。

我被锤得连连求饶。再不收手,我怕是真要两个人连人带车倒坑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