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tback系列1孤影九恒
【瑞秋】
殷戋苓的文萃名叫瑞秋·因尔。
“她(指下文提到的哈德逊)过得怎么样?”小约翰·黎想着,他又爱上了一个叫瑞秋的姑娘,不知道是怎么了。
那个姑娘叫瑞秋·哈德逊,住在约翰公寓的对面,是哈德逊一家的二女儿,今年28岁,她的五官非常立体,这是约翰对她最深的印象,而且她的双眼皮也非常美丽,她的头发是淡黄色的,她的眼睛很大,可以被爱。
他不知道这段恋情是他人生最可惜的一段,却也是最美满的一段。如果那些骂他的人知道了这件事,就可能会说:“你应该珍惜!”而约翰不喜欢这些鬼东西并且说“呵”。
他鼓起勇气前往了瑞秋的公寓,她的房子很大,是他自己的好多倍,但是她与她的父母一起住,她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弟弟,姐姐已经结婚,嫁给了一个牧师,过着快乐的生活,而弟弟才刚刚20岁,在上大府,还有两年毕业,他正在与一个女孩谈恋爱,是好的。
他敲响了门铃,来开门的是一个老妇人,估计是哈德逊夫人了。
“瑞秋·哈德逊在吗?”约翰摘下帽子行礼,对方点头了。
“她在看书。”
“请问能否让她和我说一些话。”
“好,我这就去叫她。”哈德逊夫人忘记关门了,而约翰也不敢进去,只能站在门外。“站在那里干什么,快进来吧!”戴着一副眼镜看报纸的哈德逊先生抬头看向了约翰·约翰·黎,对他招呼着。
他紧张的擦了一下头上的汗,抬脚走了进去。
他看见了他们家华丽的客厅、餐厅、厨房,然后自嘲自己那简陋的家,他觉得这里简直是宫殿,而自己的只是一个居住处而已。
他看见了瑞秋穿着白色的女性布织衫,她的胸口挂着一个船桨般的挂坠,当约翰往下看的时候才发现她穿着的是一件连衣裙,在手臂上有着当时非常流行的桶装衣袖。
瑞秋后来承认自己在3个月后爱上了这个男人,她喜欢他那狂野到被人们说是疯的性格,她不会听那些人们的声音,他的家人也是如此。他要了瑞秋的电话,下一次见面约在下个星期1下午3时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