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律师,我可太正义了
轮到被告答辩时,高菲拿出事先备好的稿子,一边读稿子,一边不时抬头看看审判席。
“被告王磊与梁爽签署离婚协议后,已向民证部门申请离婚登记,民证部门已经审批通过并给王磊和梁爽发放离婚证。”
“王磊与梁爽的离婚行为合法有效并且经过民证部门确认,在民证部门已经认可离婚效力真实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原告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会导致王磊与梁爽的离婚情况陷入不稳定的状态,严重危害社会正常的婚姻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能得到支持!”
“离婚协议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在王磊和梁爽合法离婚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中的全部都为合法有效,不能随意撤销,否则将会贬损婚姻法的尊严,损害婚姻登记机关的公信力!
“审判长,我方不同意原告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申请驳回原告起诉!”
“被告答辩完毕。”
高菲在陈述答辩意见的同时,还时不时抬头观察审判席上三位审判员的神色。
高菲看到审判员江芒在她答辩时听得仔细,她相信自己的观点应该会比较契合江审判员的思路。
高菲做律师发言一贯打法就是扯虎皮,从两个人的离婚协议扯到危害婚姻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上面去。
高菲心想,最起码说服了一名审判员,这个案件对被告来说就还有很大希望。
王磊对于高菲的表现很是满意。
经过高菲这么一通说辞,王磊越发觉得自己就是光明正大的离婚!
离婚自由!
离婚合法!
离婚是他跟梁爽两个人事情,哪轮到原告来反对?
罗浩听完高菲的陈述,看着很年轻的女律师,啧,没想到走的竟然是表演型律师的路线。
原告这边主张撤销的是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条款,而高菲在答辩时刻意把原告的说法变成是要撤销整个离婚协议,再进一步演变成要撤销两人的离婚。
这明显就是在混淆视听啊。
罗浩向审判长举手示意:
“审判长,原告再次申明,原告主张的是撤销两位被告所签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条款,不涉及撤销两位被告的离婚证。”
审判长吴勇军显然也已经关注到这个问题,他扭头望向被告席,提醒道:
“被告律师,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你清楚吧?围绕原告诉请本身进行答辩。”
“审判长,清楚,我方坚持认为,离婚协议里面的内容跟整个离婚协议是一个整体,有了离婚协议才能进行离婚登记,才能拿到离婚证,这些都是环环相扣的,属于一个整体,两人已经在民证局离婚,所以离婚协议的任何一个条款都是不能被撤销,不然就会影响到当事人离婚登记的效力。”
高菲还是硬着头皮继续坚持答辩观点。
吴勇军见状也就不再说什么,继续推动庭审进度:
“下面进入法庭调查阶段,请原告和被告进行举证和质证。”
吴勇军敲了一下法槌,示意庭审进入下一阶段。
罗浩在开庭前已经将己方的证据材料整理成书面形式,并且制作了证据目录,条理十分清晰。
“原告提交的证据有王磊与刘文全关于借款纠纷案件的一审判决书、二审判决书,海峰花苑3号楼701室的历史产权信息和交易过户档案、王磊与梁爽之间的离婚协议…….”
“一审、二审判决书是为了证明被告王磊欠款的事实,提请合议庭注意,一审判决书作出的时间早于王磊跟梁爽签署离婚协议的时间……..”
审判席上的三人在原告方举证同时,一边翻看着罗浩整理的书面证据材料。
吴勇军看到一些重要的信息时,也会拿笔进行勾画。
“原告举证完毕。”
吴勇军点点头,说道:
“下面请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高菲看着原告提交的这些证据材料,一时间犯了难。
主要是原告这些材料都是一些法院出的判决书,要么就是官府机构调取出来的档案材料,上面都还带着官府机构的印章呢。
高菲心里也清楚这些材料哪怕自己不认,审判长那边也都是会认的。
但是王磊也在旁边坐着,如果从自己嘴里说出来都认可原告证据的话,万一案子结果不好呢,王磊没准还会拿这个来说事。
高菲耍了个心眼,先问王磊的意见:
“王总,原告提交的这些判决书和档案材料,你看过了嘛?是真的吗?”
王磊刻意压低声音:
“高律师,这个都是真的,但是我们不能这么轻易就认可啊。”
高菲解释道:
“王总,您既然说了这些是真的,那我们现在正在开庭,我作为律师,我只能说这些材料是真的,不然对我们都没好处!”
吴勇军注意到被告王磊跟其代理人窃窃私语,沉声道:
“被告,你们对于原告提交的证据,认可还是不认可?”
王磊被审判长这么一问,也怕要是在庭上说假话会出问题,下意识脱口道:
“是真的。”
高菲见状,作了补充:
“被告认可原告证据的真实性。”
“下面请被告进行举证。被告,你们有什么证据要交吗?”审判长吴勇军问道。
“被告当庭提交2份证据,第1份证据是王磊与梁爽的离婚证,上面有民证部门的盖章,是为了证明王磊与梁爽两人的离婚行为合法。”
“第2份证据是从民证部门调出来的离婚协议,上面同样有民证部门的盖章,为了证明王磊的离婚协议已经过民证部门备案和确认,是有效的。”
高菲当庭提交证据的行为,就是很多律师都喜欢搞的证据突袭。
吴勇军看到被告当庭提交证据,朝罗浩问道:
“原告律师,你们现在可以当庭质证吗?”
罗浩瞄了下被告当庭提交了证据材料,心里有数了。
“审判长,可否给原告这边一些时间看材料,我们看完材料后当庭质证。”
当然,罗浩也可以选择要求庭后质证,这样就可以拖时间。
但是在这个案子里面没必要。
罗浩代理的是原告方,拖时间显然对原告不利,尽快拿到案件结果才更符合刘文全的利益。
过了十分钟,罗浩发表当庭质证意见。
“认可真实性,不认可证明目的。”
意思就是指,材料本身是真实的,但是材料的内容没法体现被告的说法,对于被告的说法,不认可。
吴勇军点点头,说道。
“下面进入审判庭发问环节。”
“对于审判庭提出的问题,请双方如实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