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律师,我可太正义了

“请原告先回答。”

“好的,审判长。”

“原告,你方主张撤销二位被告所签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约定的条款,权利的基础是什么?”

审判长吴勇军朝原告席方向发问。

吴勇军作为副庭长,有着三十多年的民事案件审判经验,这个案件对于他来说,情况并不复杂。

就看原告代理律师能不能说到点子上了。

罗浩听完审判长的发问,朝着审判席点点头,接着道:

“审判长,我方主张行使的是债权人撤销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王磊向原告借款300万元,王磊对原告负有的还款义务早在两年前就已经产生。法院作出一审、二审两份判决书都确认王磊对原告负有债务。而王磊作为债务人,通过离婚协议中财产约定条款,把自己名下的房产份额都过户给梁爽,属于无偿处分财产,并且直接导致王磊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所以原告要求撤销王磊的行为。”

审判案件,最主要看的就是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

罗浩分别从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的角度,全面回答了审判长的提问。

审判长吴勇军听完罗浩的陈述后,不置可否,他转头看向被告席,进一步发问:

“被告,现在原告方说你们是无偿处分财产,这一点你方有什么意见?”

高菲显然对这一点是有准备的,她答道:

“审判长,我方认为不构成无偿处分财产。王磊在把房产份额过户给梁爽并不是无偿行为,而是对梁爽作出的离婚补偿,梁爽取得王磊的房产份额是基于这么多在婚姻中的付出,这些构成了梁爽取得房产份额的对价,不是无偿行为。”

吴勇军听完被告方的陈述,同样不置可否。

他侧头跟坐在两旁的审判员江芒、何少杰简单交流了意见。

吴勇军对着话筒道:

“下面进入法庭论辩环节。经过合议庭简单商议,围绕原被告双方各自的主张和观点,合议庭将案件的焦点问题归纳为:

一、王磊通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条款将房产份额过户给梁爽,是否构成无偿转让财产。

二、在已经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约定的条款能否单独被撤销?”

“原被告双方,你们对于合议庭归纳的案件焦点问题是否确认,有没有补充?”

“审判长,确认,无异议。”罗浩道。

“被告无异议。”高菲道。

“好,下面由双方围绕上述焦点问题展开论辩。原告先说。”吴勇军看向罗浩。

“好的审判长。”

“首先,针对第一个焦点问题,我方认为,判断王磊是否属于无偿转让财产,最简单的方式,就是看王磊在将房产份额过户给梁爽的同时,有没有取得相应的对价。”

“根据房产登记部门的档案资料显示,梁爽取得房产份额时,并未向王磊支付过任何款项。王磊也没有基于房产份额过户而取得任何其他财产。”

“此外,从王磊跟梁爽签署离婚协议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来看,当时王磊已经知道一审判决结果,法院已经判决其应该向刘文全偿还300多万元的债务,而王磊在收到一审判决书后不但没有偿还债务,反而通过离婚协议的方式将其名下的房产份额过户给梁爽。

可见,王磊在当时转让房产份额给梁爽,其目的是为了恶意躲债,转移财产,而不是为了取得转让财产的对价。

所以王磊的行为属于无偿转让财产,并且严重损害了原告作为债权人的利益,理应予以撤销!”

罗浩见审判长点点头,听懂了己方关于第一个焦点问题的意见,才接着道:

“关于第二个焦点问题,我方认为王磊与梁爽所签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约定的条款,属于利用婚姻制度的漏洞来逃避债务,应该被撤销。而单独撤销离婚协议的财产约定条款,并不会改变王磊与梁爽两人已经离婚的事实。”

“举个简单的例子,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可以单独判决先准予男女双方离婚,并不要求离婚当事人必须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而王磊跟梁爽的离婚协议中,处了财产约定的条款外,还包含离婚的条款和子女抚养的条款,单独撤销财产约定条款,并不影响离婚协议中其他条款的效力。”

罗浩说完后,吴勇军点点头,转而望向被告席:

“下面由被告针对焦点问题发表意见。”

“好的审判长。”

高菲刻意清了清嗓子后才说话:

“审判长,我方认为,王磊与梁爽的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综合考虑双方各自对家庭的付出程度、离婚后的孩子抚养情况等因素后作出的,王磊在离婚时将包括房产份额在内的大部分财产都约定给女方,这符合了婚姻法律中关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原则,不应该被撤销………”

“此外,离婚协议是一个整体,王磊为什么会同意把房产份额都过户给女方,这是基于梁爽在婚姻中长期的付出所作的补偿,这也是为什么梁爽会同意离婚的原因,所以王磊在离婚时把房产份额都过户给梁爽,梁爽实际上已经支付了很多无形的对价,不能认定为无偿转让。

离婚协议作为一个整体,并且这份离婚协议已经被民证部门备案认可,里面任何一个条款也不能够被单独撤销,否则将会有损民证部门的公信力,同时也容易社会造成不良的示范效应,不利于社会和谐!”

高菲说完后,王磊觉得这简直就是自己的嘴替,把自己想说的都说了,没想到还能联系到社会和谐,他悄悄对高菲说道:

“高律师,你真厉害!”

刘文全坐在原告席上一听被告律师的说辞,气得不行。

你一个老赖故意躲债不说,竟然还扯到社会和谐上去?

刘文全心想,就是因为社会上有这样的老赖还有这种律师,才是最大的不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