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律师,我可太正义了

罗浩知道被告律师这是犯了表演型律师的通病。

没说两句就喜欢扯虎皮,最擅长以小见大,在案件证据和事实方面找不到突破口就喜欢把事情使劲往大了说成是社会秩序、公共利益。

契合他们的利益时就说成是符合公共利益,不符合他们的利益就说成是损害公共利益。

主打一个信手拈来,主观唯心。

怎么,公共利益的大门是专门朝他们家开的呀?

罗浩见此,只能摇摇头。

做律师的路线不同,都是个人选择。

审判长吴勇军见双方都发表过论辩了,就进入庭审的最后一个环节:

“下面请双方当事人简单发表最后陈述。”

目前已经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庭审,吴勇军作为审判长,下意识把控庭审节奏:

“刚才开庭中已经说过的内容就不用再重复了。原被告双方各自最后陈述就都一句话概括,可以吗?”

“好的审判长。被告恶意无偿转移财产的行为已经损害原告作为债务人的利益,应予以依法撤销,请求法院支出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罗浩简明扼要地说道。

吴勇军听完点点头,看向被告席。

“审判长,我方不同意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请法院驳回原告诉请。”高菲道。

见双方都发表完最后陈述,吴勇军敲响法槌:

咚!

“本次开庭到此结束,审判庭将进行合议后作出判决。”

“判决时间定于明日上午10点,请原被告双方准时出席,届时将当庭宣布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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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庭合议室内。

审判长吴勇军与审判员江芒、何少杰正在对刚刚开完庭的案件进行合议,由书记员负责纪录合议的内容和结果,并形成书面纪要。

“江法官,何法官,对于这个案件的判决,你们都聊聊想法吧?”吴勇军起了个话头。

何少杰是刚入额不久的年轻法官,平时接触比较多的商事类纠纷案件,从他的角度来看,王磊欠债在先,通过离婚协议无偿处分财产在后,确实有很大可能性是为了转移财产。

“我认为被告王磊的行为还是符合撤销条件的,毕竟他确实是把自己名下的房产份额无偿过户给前妻了,而且签署离婚协议以及房产过户的时间都是在一审判决书出来后,恶意转移财产躲避执行的意图十分明显。”何少杰说道。

江芒听完何少杰的发言,沉吟了一会儿,开口道:

“何法官说的固然是有道理,如果王磊是通过普通的赠与等方式将房产份额无偿过户给其他人,那么原告要撤销这个是没问题的。但是这个案件有一个特殊的地方,就是王磊是通过离婚协议方式,被告律师也提到王磊把份额过户给梁爽是补偿婚姻中的付出,并不是没有对价的。”

江芒平时以审理家事类纠纷为主,更习惯从婚姻法的角度来考虑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是一个整体,一般不能单独撤销其中的某个条款。”江芒补充道。

吴勇军拿起茶杯喝了一口茶,对于两位审判员的意见,他也大致清楚了:

“其实你们二位,在考虑这个案件时都各有侧重,何法官是倾向于要保护债权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从江法官的角度来说,还是应该尊重婚姻法的特殊性。”

吴勇军是审判长,对于案件的裁判思路有最终决定权,对于何少杰的观点,他是认可的,而对于江芒提出离婚协议特殊性的问题,这也是他纠结的一个点。

从作判决的角度来说,吴勇军还是希望合议庭三位成员都能形成统一的意见。

“江法官,如果判决单独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条款,会影响王磊与梁爽两人已经离婚的事实吗?”吴勇军朝江芒问道。

“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当事人的事情,签署离婚协议并且拿到离婚证后,一般来说,如果离婚的一方反悔想单独撤销离婚协议中的某个条款,是不允许的。”江芒道。

“王磊的作为明显就是在逃避债务,虽然是借用了离婚协议的形式,但现在要求撤销财产约定条款的并不是离婚协议的当事人,原告作为王磊的债权人,债权人的利益还是应该优先得到保障。”

“如果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那岂不是说法院默认王磊这种躲债操作?这个案件事实还是比较清楚的,王磊的躲债行为,从实质正义的角度,还是不能得到支持。”何少杰说道。

吴勇军点点头:

“原告要求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我个人认为是成立的。在开庭时,原告的律师已经从法律规定和事实证据的角度都阐明了其行使权利的依据,如果单纯以离婚协议整体性不能单独撤销条款这点来否认原告的权利,从出判决的角度来说还是比较薄弱的。或者江法官有没有其他驳回原告诉请的理由?”

江芒一时之间也想不到什么新的理由,既然审判长都倾向于支持原告,即使她不同意也足以形成合议庭的多数意见。

见此,江芒自然不再坚持:

“这个案件确实有特殊的地方,单独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条款,虽然少见,但在离婚协议其他条款仍继续有效的情况下,两人已经办理离婚,离婚的既定事实不会受到影响。被告抗辩称说不构成无偿处分,但确实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从这点来说也可以不采纳被告的抗辩。”

“好的,既然合议庭意见都统一了,那就出判决了。”吴勇军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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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上午10点,庭审室。

原告方罗浩、刘文全,被告方王磊、高菲,均已就位。

吴勇军、江芒、何少杰三人端坐在审判席上。

咚!

吴勇军敲响法槌。

“现在宣读判决结果!”

吴勇军脸上的神情庄严肃穆,手持判决书,缓缓开口:

“原告刘文全诉被告王磊、梁爽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由本院受理,适用国内法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