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的那些事儿
这天,我和正在帮阿梅和路遥清理业主文档,这个时候一个阿姨带着哭腔到前台,告诉我们她是A3栋606的姓孙,她孙子被一个一男孩在小区骑自行车撞倒。路遥看到后,立即上前接待,在前台接待后,仔细询问了事故发生的地点和一些情况,然后询问了小孩身上是否有不适。在得到否定的情况,路遥建议孙阿姨最好先送小孩去医院。孙阿姨说孩子已经被他爷爷送去医院了,肇事者也被他们控制在事发地了,自己过来是要我们物业去现场处理。路遥一边安抚着阿姨,一边用电话向刘娟汇报。刘娟接到电话,让我和张荣去现场处理这个事情。路遥传达后我们马上跟着朝事发地赶去,让路遥通知通知秩序部将现场监控视频调取出来作为证据。
等我们来到事故发生地,已经有很小部分业主已经聚集在那里了。这个地方在北门进来后靠近A3栋的位置一块比较大的空地,旁边是草坪。每天茶余饭后,这里就成了小区小朋友的“游乐场”,呼朋唤友,自行车、滑板车、溜冰鞋,围着小区转圈,嬉笑打闹的声音络绎不绝。由于只有一期交楼,小区本身空间就不大,人又多,娃娃们来回窜,有的车子骑得非常快,为此我们还在旁边树立了多张温馨提示,请业主监护好孩子,加强安全教育,不在小区内骑自行车,不追逐打闹。秩序部也把这个地点作为重点巡查记录。我们的工作人员不止一次制止过开快车,自行车,滑板车等飞速行驶的情况。印象最深的是一次我自己在小区内差点被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孩撞倒,幸亏反应迅速,侧了下身。当时我还找了那个小孩的父母说了下,在小区的业主群里时不时有业主上传视频。引起了小区的里很多业主共鸣,我们多次通过走访和贴出告示的前况下建议让各位家长一定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别让这样的事再发生。架不住小孩顽皮,有时候家长一个没注意就“闯祸”。有时候就算是善意的提醒,也会引发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娃娃耍一下怎么了嘛?”一般听到这样的话,我们也只能自动选择“闭嘴”。
小区大小事宜,物业总是绕不开的一环。问题出现时,“物业在干嘛”的声音最常出现。这个时候我看见一个穿着蓝色运动服装的男孩耷拉着脑袋,一看就是“肇事者”。一旁倒着小孩的自行车,另外一个同伴男孩也无助的在旁边呆着。
看到这里,张荣上去朝蓝色运动服小孩问道:“小朋友,你家住哪个单元”“A4栋701单元”蓝色运动服小孩小声的说道
“知道什么事了吧”
“嗯,我把人给撞了”
“你家里大人在家吗”
“我奶奶在家,我自己和同伴过来玩的”
“这个是你自行车吧,这样我们联系你们父母过来处理”张荣说完,问前台查了下业主的信息业主姓罗。张荣拨通了业主的电话,开始把情况跟他说了一遍。
“罗生,你什么时候下班。被撞的小孩已经送医院了。我们也调取了监控出来保存,我们一起看看是什么情况,然后大家在协商处理。”
“好的,麻烦你们了。这小崽子我一直跟他说骑车小心点小心点,就是不听回家我要好好教育。我大概17:30才会下班。”
“小孩还是以教育为主吧,我刚刚也了解到了,你家小孩也是一个不小心,剐蹭到了旁边被奶奶牵着手的小孩。那这样吧,我约被撞小孩的家人我们17:30在物业中心大家坐一起谈下看这么处理。”
“被撞小孩没事吧,请帮我告诉下他的家长,该承担的责任我们会承担的。”
“我刚刚问了下,小孩已经是被刮倒的,好在不是告诉行驶状态,还有装的时候小孩被老人牵着手。”
“那就好,我下完班就赶回来,辛苦你们了”
“不辛苦,回见”
打完电话,张荣告诉孙阿姨17:30,你告诉送你孙子去了医院的儿子。在物业中心你们双方坐一起谈一下。孙阿姨这个时候问了个让我们尴尬的问题:“如果他们不承认咋办”
“孙阿姨你放心,监控我们已经调取出来了,就等你们双方坐在一起,看下这么协商处理”张荣看着孙阿姨急切的眼神,然后继续说道:“先调解调解不了我们会让居委社区出面,如果还不行,可以走走法律诉讼程序。”
“你们就不能处理了?还要走什么法律程序,小区不是你们管理的吗,除了问题你们处理不了”
“孙阿姨,物业没有执法权,你不能强行让业主干嘛,只能从中沟通协调,所以请你老要谅解。”
“原来这样啊,我以前跟我孩子说了,刚刚我儿子说我孙子没多大事,做了个ct现在在等结果”
“那行,孙阿姨我们呆会见吧”
说完张荣对着那肇事小孩说道,让他推自行车回家,他爸爸已经知道会处理事情,然后就是提醒了下次最好别在小区里骑自行车了,小区小孩比较多一不注意容易出问题。在和张荣回物业中心的路上,我问张荣这个东西有没有有的好的处理办法或者说我们平常在管理方面的经验。
张荣说:“这种事首先要社会舆论进行引导,引导大家不那样做,就算未成年人没有自制力,也要把监管责任落到监护人头上。其次是出台法律法规,明确责任,大家就会更加重视。法律条款比温馨提示管用得多,比如之前对“高空抛物”的提醒收效甚微,入刑之后,震慑大了,知法犯法者也就少了。有法可依,物业的工作也能顺利开展”
“我也觉得我们现在物业行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太少了,很多东西本来不是我们负责的我们还得承担责任,说实话有时候也太冤了,我们是搞服务,现在弄的我们什么都要管什么都有自己的责任。”
“物业服务本身就是在日常处理事情中慢慢积累起来的,一些淋淋的教训换来的。每个事情的发生情发生,如何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这才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张荣说完,然后突发对我反问道:“如果换成是你,你觉得应该怎样做才能让我们既能服务好业主,也能免除我们的某些不属于我们的责任。”
“我们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和《业主管理规约》,和国家一些法律法规的齐全吧”
“可是这些上面有些东西没有明确的界定,很多时候出了问题,大家一般就找物业你该怎么办呢”
听到他的继续发问,我想了想还是说道了前面的话题:“我觉得国家应该出台跟多相匹配的法律法律规,还有就是由辖区内的社区居委前头,志愿者和居民公共参与,站在小孩的角度,实现对儿童的政策,服务环境友好。还有就是开发商在小区规划时也应该更多考虑“儿童友好”,残障人士便利,老人方便等方面”
“不错嘛,学以致用的不错”
“师傅教的好”我笑了笑,然后和张荣一共回到管理处,张荣把处理的相关情况汇报了下。刘娟叮嘱我可以去网上翻翻相关案例,理论联系实际。我搜索到了一些相关的案例和条款,然后直接走进刘娟的办公室,自从知道刘娟不久后会调走,我是十分不舍的所以我不想错过学习的机会。
“怎么样,搜到什么了”
“我还真搜索到一些”然后我就把自己搜到的总结了下继续说道:”我觉得这三点很重要: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因此,若未达年龄骑车属于违法行为。撞人的小孩已经满了12周岁,所以这个只牵涉到民事侵权责任 2、现行法律无明文的禁止性规定,根据“法不禁止即可为”的民法原则,在小区内骑车尚谈不上违法。所以小孩在我们小区道路上自行自行车我们是管不了的,这个是人家的自由,我们没有执法权只能提醒规劝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相关秩序是物业公司职责之一。物业对于有损小区正常秩序的现象和存在不安全的因素,应予以劝导和制止,如怠于履行职责造成损害结果,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我们已经贴了温馨提示,平时也有加强规劝,我们应该已经履行了义务。
“不错,知识归纳能力和学习理解能力一流,当初我让你做物业是正确的。”
“哪里,以后还得好好跟您学习学习”
“等下张荣会让双方见面处理这个问题,你好好去学习学习”刘娟淡淡的说道,用那充满信任的眼神望着我,自从我假扮她男友后我觉得我俩总有什么情结在里面。
调解的过程很顺利,通过监控视频双方就撞人的问题达成了一致。孙生的小孩经过医院检查没有什么问题,可能就是吓到了。双方家长也就这个事件表了态,罗先生对孙先生表示了歉意并且赔偿了医院检查的所有费用,并表示以后会好对自家小孩好好的进行安全教育。孙生也对罗先生的态度给予肯定,并表示以后可以一起喝茶,同一个小区的大家都人事认识,两家小孩也可以以后多走动,相信经历过这个事情罗生的小孩应该也汲取了教训。
张荣说道:“未成年人在小区内骑自行车、玩滑板车、玩球等,监护人都应进行充分的安全评估,确保不会造成未成年人自身的安全和不侵害他人的安全,最好到专门的运动场所进行。此外,我们日常小区业主见到不安全因素,都应善意予以指出、规劝,必要时向我们物业中心和相关机构反映。最后谢谢两位对我们物业的信任,以后大家可以一起喝茶。”
等张荣说完,罗生和孙生也表示认同他的说完,然后就起身告别。临别的时候,罗生和孙生还要求我和张荣去他们家做客,就有些小区的问题和建议想和我们深入交流,我们也十分乐意接受了业主的建议。送走了两位业主,我走到自己的办公桌前,打开了记事本写到:5月21日,晴,今天和张荣处理了一起小区自行车撞人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