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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喜欢就去追

  饭局快结束的时候,段龙瞥了一眼挂在墙上的石英钟,看着顾晨道:“顾导,偏执这一块我大概想明白了,等晚上回去再琢磨琢磨。”

  这会儿的段龙演戏就肯下狠功夫,顾晨知道他口中的琢磨,几乎等于通宵看剧本、想象情境,并在脑海里模拟,让他悠着点,早点睡。

  段龙笑着应了声,骑着刚刚锁到小饭馆门口的自行车回去了。

  知春路这离他学校有十来公里,骑车得差不多近一个小时,所以这会儿就得走,不然宿舍就关门了。

  他这一走,也基本上等于这顿饭就结束了,顾晨跟陈闯等人说了说,让他们回去注意安全。

  陈闯虽然话密,看起来也贼眉鼠眼的,但实际上,是学院里尤其是表演系里少有的“全勤”学生,没逃过任何一堂课,像夜不归宿这种事,不会发生在他身上。

  是以,顾晨和俞妃鸿也很放心。

  几个学生一同离开,把空间留给两人。

  饭后,俞妃鸿去结账。

  服务员兼老板娘王姐正弯着腰擦桌子,转头看着俞妃鸿笑道:“您家顾晨结过了。”

  一句话,给俞妃鸿搞了个大红脸。

  “什么我家的呀?”她瞥向顾晨,语气似埋怨,也似害羞。

  顾晨全当听不懂,也跟着应和了一声。

  “就是,什么就她家的啊,我姓顾,她姓俞,明显不是一家的啊。”

  “我懂,我懂,”王姐拉了个长音,笑着打量两人,“就像这是老李家常菜,但我姓王。”

  顾晨没再理她,把最后一口米饭吃完,抹了抹嘴,朝门帘挡着的后厨喊了一嘴。

  “老李,溜肉段好了没有?好了直接包起来。”

  “收汁了,这就齐活。”

  一分钟后,肩头挂着灰色毛巾的老李出来,他擦了擦脑门上的汗,将手里大塑料袋套两个小塑料袋的“套娃”交给顾晨,可以看出来,分别装着溜肉段和米饭。

  顾晨接过,闻了闻,说他这手艺见长,便准备离开。

  后头,俞妃鸿被王姐拉住慢了半拍,附耳过去,听她说了一句掏心窝子的话。

  她抿抿嘴,没说行,也没说不行,只是跺跺脚,点点头走了。

  “你俩神神秘秘说什么呢?”

  “说妃鸿喜欢人家就努力去追呗,这么好的男人可不好找哟。”

  王姐看着两人的背影在路上下拉得很长,满嘴羡慕。

  “这倒是实话。”

  他一个男人,都觉得顾晨帅过黎明、刘德华。

  一个“大作家”,经常吃他们这苍蝇馆子不说,还那么有礼貌、大方。

  “以后常来哈。”

  “肯定的!”顾晨摆摆手,遥遥冲着热情的王姐挥了挥。

  知春路上,俞妃鸿跟顾晨在路边悠闲地迈着步子,一边消食,一边往家走。

  两人都住在学院斜对面的小家属楼,只不过,俞妃鸿那是单位分的小房子,而顾晨是租的。

  “你今晚也吃夜宵啊?”

  “昂,估摸着今晚要写到十二点以后,写饿了得再吃一顿,不然一两点也不好睡觉。”

  俞妃鸿知道他这习惯,但还是忍不住提了一嘴。

  “少熬点夜,明天白天写也来得及啊,要我说,你调整一下作息,在早上写作多好。”

  “白天没灵感。”

  顾晨随口胡扯了一句。

  “那你也不能天天熬这么晚啊,你看看人家海明威,都是喜欢在清晨写作,那才是一天之中头脑最清醒的时刻。”

  “那你怎么不看看卡夫卡,天天深夜写作,通宵达旦。”

  “人家那是有全职工作要干,没办法嘛。”

  “我也有啊。”

  “你什么工作?”

  顾晨咳了一声:“自我介绍一下,鄙人职业:学生,在电影学院导演系读大二,是一个……”

  “怎么那么烦人呢你。”

  顾晨被她呛了一下,也乐得自在。

  说话间,到了楼下。

  两人不住同一栋,但隔着一个老长老长的绿化带,刚好能互相看到单元门。

  “今天别送来送去的了,我看着你回去。”

  “行,明天见。”

  顾晨住的地方是一间小两居室,之前的住客是一位老教授,去年退休后,跟着老公和孩子去了国外定居,这边便几乎以白送的价格租给了顾晨。

  卖他们是不给卖的,说是要留个念想,顾晨当时还道了声可惜,再过几年,这房子是一年一个价钱,甚至能奔着七八万去。

  不过这样也好,起码给他一个去其它地方买房的动力。

  他上楼后,没立刻去写作,而是打开电饭锅烧了一锅开水,把饭菜放在里面盖上盖温着,才去了书房。

  书房不大,却充满了生活的痕迹和艺术的气息。

  一盏老式的拉绳式台灯发出柔和的光,照亮了书桌上一摞摞的手稿和书籍,墙壁上挂着《公民凯恩》《教父》《肖申克的救赎》《城南旧事》等十部电影的海报,按色彩前后上下排列着,很是好看。

  可能出乎很多年轻人的意料,顾晨写作,不是用笔写,而是用一台搭载Pentium100处理器、16MB内存和1GB硬盘的电脑,操作系统则是微软在上个月刚刚发布的划时代的Windows 95操作系统。

  这是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图形化操作系统,引入了“开始”菜单、任务栏和即插即用功能,极大地方便了用户操作。

  当用一万五千多块钱把这台电脑装在家里时,顾晨狠狠地戳戳手,又尖叫了两声。

  前年开始写的《风声》,14万字,他纯手写,加上几度删减和誊抄,总字数起码在40万字以上,一个多月他就肝完了。

  写完的那天,他才发现他食指、拇指的侧面和指尖,因为长时间与笔杆摩擦形成了茧子。

  估计要是摆拍一下放到后世的网上,已经不能再让小姑娘们大喊“老公,筘我”了。

  他打开Microsoft Office 95,用两个多小时时间,写了一个20个场景之内的小脚本,之后起身去厨房扒饭。

  这时候提前热着饭的好处就体现出来了,还是温温的,味道也没怎么变,跟刚出锅的差不多,不像凉菜再热又咸又难吃。

  吃饭的功夫,翻看了几遍脚本,看是否有什么需要修改的地方。

  饭毕,又拿出一沓学院的草稿纸,开始画分镜头。

  虽然他很有激情,想尽快把这镜头全部搞完,但不得不说,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画了一个多小时才画了10个场景,他就困得有些扛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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