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都市言情 中药逆袭:从每日情报开始

第29章 野生糙米

  李旭给宋思思打电话,今天诊所关门,放她一天假。

  拿着一柄采药的小镰刀,李旭坐公交车去汤山。

  路上,他想到了赫赫有名的响水贡米。

  响水贡米被称为‘中华第一稻’,米中极品。

  味道非常的好。

  为什么?

  就是因为其生长的地方,因地壳运动和火山喷发形成了大面积的玄武岩地貌,经过数千年,腐殖土堆积在石板上,形成了肥沃的黑土。

  响水贡米生长在万年熔岩台地上,享受着黑色腐殖土壤的滋养,纯净镜泊湖水的灌溉,呼吸着原始森林的新鲜空气。

  观如羊脂美玉,品味甘醇柔韧。

  自唐代以来,响水贡米呈历朝贡米,跨越千年,而成为米中传奇。

  所以,对于植物来说,环境是最重要的因素。

  很多中药材之所以珍贵,就是生长的环境的原因。

  同样是人参,野外的人参和人工种植的人参,用现代仪器分析,它们成份是一样的。

  但是,它们的药效不一样。

  中药材,就是这么神奇。

  一个小时后。

  李旭下车。

  一眼就看到汤山。

  山不高,从远处看就是一个鼓包。

  不过,因为周围尽是河滩乱石,路不好走,也没有人烟。

  显得非常荒凉。

  李旭根据情报中的方向,走向东北处。

  荒草丛生,偶尔能听见几声鸟鸣。

  山脚下的土壤呈深褐色,摸上去有种特殊的颗粒感,像是掺杂了细碎的矿石。

  “就是这里了。“

  李旭来到汤山山下东北方位。

  开始寻找野生大米。

  很快,他在一处向阳的坡地上发现了一片野生糙米——稻秆稀疏地生长在杂草间,高度只有半米左右,稻穗短小,谷粒外壳粗糙呈褐色,与普通稻田里金灿灿的水稻截然不同。

  “这卖相……有点寒酸啊。“

  李旭蹲下身,摘下一粒糙米,剥开外壳。

  米粒呈淡黄色,质地坚硬,闻起来有股淡淡的泥土味和矿物质特有的金属气息。

  他拿出采药镰刀,小心地收割了一片稻穗。

  全都装进携带的袋子里。

  稻谷不多,拢共也就三十多斤的样子,但情报既然说它有效,总得试试。

  李旭没有急着离开。

  又在周围逛了逛。

  没有发现别的野生大米。

  但是,却发现了一些工程机械。

  它们孤零零的竖在山上。

  也没有人看管。

  还有一些垃圾。

  看样子有工人在这里施工,不知道什么原因离开。

  “不会要开发吧~”

  李旭忧心忡忡。

  他还打算在这里种植一些品种较好的水稻呢。

  如果开发的话,他的计划就要落空。

  “算了,暂时不想那么多。”

  扛着稻谷,坐车回到诊所。

  把野生糙米放下。

  然后去隔壁街专门卖农业机械的地方,花1660块钱买了一台小型稻谷脱壳机。

  再次回到院子。

  先把稻谷从稻穗上碾下来。

  然后把带壳的稻谷放到脱壳机里,通电。

  嗡嗡嗡~

  机器运转。

  稻壳被剥离。

  出来一粒粒灰白色的大米。

  看上去很糙。

  李旭深表怀疑。

  能好吃吗?

  他抓了一把,放到电饭煲里,煮了一碗粥。

  粥煮好后,米粒依然硬挺,汤色浑浊。

  李旭舀了一勺送入口中——

  “咳!“

  他差点吐出来。

  这米又糙又硬,嚼起来像在吃沙子,还带着一股苦涩的矿物质味道,别说和“响水贡米“比了,连最便宜的陈米都不如!

  “怎么会这样?“

  李旭皱着眉头。

  响水贡米生长在石板上,据说味道极美。

  为什么这些大米味道这么差?

  难道是品种的问题?

  思绪间,李旭再查看情报——

  【……富集大量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对厌食症有很好的治疗作用】

  “难道……重点不是口感,而是药效?“

  他若有所思地看着碗里难以下咽的粥。

  或许这种大米本就不是用来当主食的,而是像药材一样,重点是药效?

  正琢磨着,手机突然响了。

  “小旭啊,你怎么又关门了?“电话那头,李阿姨的声音带着埋怨,“现在这条街上只有你一家诊所,正是你出名的好时候,你可以要好好干,不要三心二意的!“

  “李姨,我今天有点事,你找我有事?“

  “是有事。“李阿姨道明来意,“我跟你说,我表侄女还没有男朋友,那姑娘长得可水灵了!比明星还漂亮,你一眼就能相中!我周末打算带她去你那'看病',你可得好好表现!“

  李旭哭笑不得:“李姨,我真不用……“

  “什么不用!你都多大了?“李阿姨根本不给拒绝的机会,“就这么定了!周六上午,记得穿精神点!“

  电话啪地挂断。

  李旭无奈地摇摇头,李阿姨太热情了。

  不过,他也很好奇,想看看对方到底多漂亮。

  ……

  一个普通的居民小区。

  王秀兰推开女儿的房门,一股浓重的香水味扑面而来。

  郑雯雯正对着梳妆镜涂口红,镜中的女孩有着精致的瓜子脸,大眼睛水灵灵的,皮肤白皙得几乎透明,一头栗色的大波浪卷发披散在肩头,衬得脖颈修长。

  “雯雯,妈跟你说个事。“王秀兰坐到床边,语气难得柔和。

  “什么事啊?“郑雯雯头也不回,专心勾勒着唇线。

  “你表姑给你介绍了个对象,是个中医,自己开诊所的......“

  “中医?“郑雯雯手上的动作一顿,从镜子里瞥了母亲一眼,“妈,你让我嫁个乡下郎中?“

  “什么乡下郎中!“王秀兰急了,“人家李大夫年轻有为,一剂药能卖五万多!你表姑亲眼看见的!“

  郑雯雯嗤笑一声:“吹牛吧?什么药能值五万?“

  她转过身,露出那张妆容精致的脸,“我在魔都见的富二代,随便一顿饭就......“

  “别提你那些富二代了!“王秀兰打断她,“你都二十五了,在魔都混了三年,带回来什么了?连个正经男朋友都没有!“

  郑雯雯脸色一僵。

  这是她的痛处——在魔都那几年,她确实认识了不少有钱人,可那些人要么只想玩玩,要么早就有了门当户对的未婚妻。

  “这次不一样,“王秀兰压低声音,“我听你表姑说,这李大夫父母双亡,家里就他一个,诊所生意又好......“

  郑雯雯突然咳嗽起来,脸颊泛起不正常的潮红。

  “又发烧了?“王秀兰摸了摸女儿的额头,“自从你从魔都回来,这低烧就没断过。正好周末去相亲,顺便让他给你看看病,又不用花钱。“

  郑雯雯望着镜中的自己——尽管化了妆,还是能看出眼下的青黑和病态的苍白。

  这该死的低烧已经持续两周了,她想起好姐妹也是同样的病症,结果去医院检查......

  她不敢去医院。

  生怕有什么不好的病。

  想了想,郑雯雯松口,“好吧,我去见见这个'神医'。“

  她心里打着算盘:要是真像母亲说的那么有钱,暂时安定下来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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