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知自己已经再次受到李母爱子心切,而迁怒于他的李财神爷,连忙挺直脊背,板正坐好。
目不斜视地等夫人阅完那册子上的内容,再讨过来看一看。
心中也有些好奇了起来,今夜那孽子又干了何事?
一时间,偌大的厅堂之中,只余‘刷刷’地翻书声。
许管事见状,小心翼翼地退了出去,顺手关上堂门。
下台阶离去之前,心底叹息一声,看样子,今夜老爷又要领‘罚’了。
嘴角却是不知不觉间,挂上了一丝幸灾乐祸的笑意……
“老爷……”
良久之后,将小册子上所记载地寥寥数千言,仔细默念上三遍地李母,再次缓缓抬起了头,目光幽幽地看向了李财神爷。
“夫人,可是我儿仙芝又作了一首不世之作?”
李财神爷伸着脖子,满脸‘期待’地道了一句。
方才许管事说儿子又作了一首诗,而夫人又出身书香世族,是那极其喜爱诗词之人,对于自家儿子有这般大才,自然喜欢的紧。
可夫人这般眼神语气,却是令他心中微微一紧,有些七上八下了。
这…又是发生了何事?
“仙芝确实又作了一首当世佳作。”
李母轻轻道。
“哈哈哈,我儿果然有诗仙之姿!”
李财神爷心底长吁一口气,满脸笑意地抚手大笑。
一副“吾有其子,与有荣焉”地骄傲老父亲模样。
见李财神爷这般作态,李母恢复了神态平静,柔柔地暼他一眼,美目垂帘,语气平淡道:“可你却千方百计,明知仙芝不愿,却依旧拿他当做筹码,做那位郡主大人的上门女婿。”
“我……”
李财神爷脸上地笑容猛地一滞,笑意僵在脸上。
来了,还是来了!
来自夫人的背刺……
“夫人,你有所不知……”
李财神爷迎着夫人冰冷,且无情绪地漂亮眸子,喟然长叹。
硬朗地面容之上,露出了一抹前所未有地凝重,严肃道:
“夫人觉得,我长歌如今地这座天下,可算太平?”
李母未曾想到他会这般岔开话题,还等着他狡辩呢,听罢这番问话,便是微微一怔后,旋即不多做沉思,淡淡地开口说道:
“长歌王朝国柞延续百多年,历代君王,殚精竭虑,为国为民。
朝堂诸公,兢兢业业,大展经纶治世之才。
民间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歌舞升平。
故而,比之中洲其余诸朝,自然算的上天下太平。”
李财神爷宠溺地看一眼李母,轻轻点头。
夫人虽长居府中,不常抛头露面外出,可对于国家大事,显然并非寻常妇人一无所知,也是有所了解的。
又暗自摇头,只是却有些以偏概全了……
这长歌,如今已然不是当初开国之初了啊!
类如我李家这般富可敌国,又擅自在暗中拥兵自重地庞然大物,如若放在百年前,如何能长存?
早就被权倾天下地皇帝陛下,找个由头给掀翻在地了啊!
再如,那镇守斜塘,却如同山野帝皇一般地郡守老儿。
如若放到以往,早就被朝堂上如雪花般多地折子,给弹劾地一家老小皆不能幸免,当啷入狱,流放千里了。
如今两个具备钱、权二势地世家,为何能安然无恙地在这斜塘渡存在下来?
还不是那千里之外,那座朝堂之上,云波诡谲谲、乌烟瘴气地令皇帝老儿自个都自顾不暇了。
只能焦头烂额地死死捂着屁股底下地皇位,保证祖宗基业,不在自个手中付之一炬。
否则,一旦那昏庸无道地皇帝陛下,腾出手来,上下君臣一心,斜塘李家的富可敌国,转眼就成滑天下之大稽地一个笑话了啊!
看着自家相公脸上的神色,亦喜亦忧,变幻不定,李母颦了颦柳叶眉,疑惑道:
“有何不对吗?”
李财神爷回过神来,苦笑道:
“夫人看待问题,用仙芝的话来讲,就是有些,有些……”
想了一阵,李财神爷一拍脑袋,终于想起来,
“便是有些太过天真了……”
李财神爷李斧戬见自家夫人脸上露出一抹不悦之色,赶紧岔开话题,将所说之事,再次扯到国家辛密上来,
“夫人所了解地天下,大多是那些读书人所见所闻,著作的书籍文本之中看来的,这些手无缚鸡之力地文弱书生……”
“夫人你莫用那种眼神看我——
书生本就不重视自身体魄锤炼,皆是一副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一阵风都能吹倒地虚弱模样,身子骨甚至不如一些饥不饱腹地寻常山野樵夫。
——为夫说的这些,可是大实话啊……”
李斧戬朝着夫人耸了耸肩,摊手无辜道。
却是识相地闭嘴不言,不敢再下意识的抹黑那些讨人厌的读书人了。
瞧着他这般熟悉地搞怪姿势,李母怨怼地眼神,柔和了一丝。
只是目光之中,依然有嗔怪神色,流露而出。
我儿仙芝年幼,喜欢作出这些古怪的姿势,尚且还说的过去,老爷你个年过半百的人了,却也是没个正形。
善于察言观色地李财神爷,迎着李母目光,似乎猜出了她心中所想,嘿嘿一笑,心底暗道,老爷我拿捏分寸,把握夫人心思地本领,已然不输仙芝了哇!
旋即又有些沮丧,掩耳盗铃地想着,老夫这可没学那臭小子的甜言蜜语,只是…借鉴,借鉴罢了!
“再问,长生为何长年总是被军务缠身,甚至连一封家书都不曾寄回来?”
李财神爷趁热打铁,又抛出了一个重要问题。
李长生,斜塘李家长子。
十岁拜入靖武殿潜修武道,十六岁被乾文庙一位圣人看中,遂又拜入乾文殿圣人门下,被奉为长歌年轻俊杰中地第一人!
方及冠之龄,便被当今皇帝陛下委以重任,派至西北关要,镇守王朝边境。
昔年,与西北边境接壤地蛮荒境金玉王朝,派兵进犯长歌边界,三万游骑狩猎西北沿途村寨,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后被第一次领兵打仗地李长生,亲自率领一万步足,给打的丢盔卸甲,败退而去。
李长生在看到边境百姓死相凄惨,十里无一人生还,遍地荒凉地场景之后,便匆匆安抚人心,重新穿戴盔甲,身披白袍,单骑长枪,只身杀入蛮荒平原千余里,追杀金玉残兵,再败敌千五百人。
割头颅、竖京观,以祭奠长歌边境惨死的百姓。
回归之时,身后白袍染红。
满朝震动!
而后数年,又与蛮荒游骑厮杀数十场,无一败绩,善战地金玉王朝称其为红袍军神,不敢再度进犯。
至此,李长生一战成名。
历来最为动荡不安地西北边境,成了长歌四大边境太平之最,贩夫走卒慕名而来,与金玉国游牧做起了生意。
日复一日,百姓在朝廷户部官员走乡串镇游走劝说之下,迁徙落户至西北,边境恢复生机,不再荒凉,繁荣更胜以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