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都市言情 临死之前,我竟成了血族

第11章 被包养的感觉怎么样

  慕纣至今都还记得,他上辈子上高中时候教导主任的至理名言:

  “自己的东西早晚有个腻,别人的才是最好的!”

  那时候年仅十七岁的慕纣听完顿时就觉得豁然开朗。

  妈的,说的这么有道理,我糙!

  在上一世稀里糊涂结束后,这一世他终于到18岁,过往平平淡淡,但总得来说生活还算不错。

  他也一直秉持着上辈子从教导主任那里学到的教育理念,很少会去主动索要什么东西。

  真可谓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毕竟是活了两辈子的人了,情绪阈限难免要高一点,对这些物质东西看得可没这个年纪的小屁孩那么重。

  停车场内,慕纣坐在法拉利里面扫视了一眼,项雪舞车子内饰颇为整洁,没有过多装饰,整体透露出一种现代的科幻风,不像其他女孩子的车内一样摆得花里胡哨。

  但跟狂野拉风的车内外观不相同,车子里却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氤氲又淡雅,像是暖夏盛开的茉莉花。

  “下午真去商场吗?”项雪舞发动起车子,还是有些犹豫。总觉得慕纣这么一个“病人”,逛街走路恐怕吃不消。

  “去啊,反正咱又没事儿是吧,不去也是在屋里干躺着,不如出去走走。”

  慕纣看出了项雪舞的担忧,笑道:“你放心,昨晚这事儿真就是个意外,我现在早没事了,你要不信的话咱去找个体育馆,运动运动就能看出我现在的状态了。”

  “体育馆算了吧,那你中午好好休息,下午我再找你。”项雪舞道。

  “行。”

  看慕纣精气神不错,脸色也不像是昨晚那么憔悴了,脸上红光满面的,没了之前的病态,项雪舞也就放心下来,不再坚持。

  一阵轰鸣声响起,法拉利随之发动。项雪舞用十分生涩的车技艰难得从两辆车的中间倒出来,车身缓缓移动,驶出医院外围停车场。

  慕纣没去打扰专心开车的项雪舞,转头无言望向窗外。

  马路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

  已经接近中午,大太阳探出云端,毫无保留的将热量倾倒向地面,路上不少女人撑着伞,摇曳着身姿。

  偶尔会有路人被法拉利拉风的外观吸引,或驻足观望,或掏出手机拍照。

  在他们惊讶又嫉妒的眼光中,像极了吃软饭小白脸的慕纣终于按耐不住升上了车窗,惹得一旁开车的项雪舞嘴角直扬。

  “被包养的感觉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我又没被包养。”

  “但在别人眼里你就是被包养的小白脸。”

  “一千个人的眼睛里还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呢,莎士比亚都没有挨个人解释怎样才是真正的哈姆雷特,我又干嘛要跟一帮路人计较?”

  慕纣看向车窗外拿着手机拍照的几个人,无所谓道:“何况他们乌合之众的眼睛,看到的雪花都不是干净的。”

  “哈哈,我读书少,你说这个我可就听不懂了。”项雪舞笑起来。

  慕纣也跟着笑,“又不是多深奥的东西。”

  他想起《乌合之众》里作者的观点:

  大众没有辨别能力,因而无法判断事情的真伪,许多经不起推敲的观点,都能轻而易举的得到普遍赞同。

  虽然慕纣向来认为这本书里的内容很偏激,但有时候又不得不承认书里的东西在某些情况下确实有些道理。

  所以当你被一群人误解的时候,责怪他们没有用,在数量即是正义面前,你该挡住自己的脸,或去遮住他们的眼睛。

  自动忽略了拍照的人群,这时候慕纣透过车窗,早已神游天外。

  他内心正在盘算该如何利用自己梦里获得的记忆,给自己风平浪静的生活添点乐趣。

  老实说,虽然慕纣是个穿越者,但他从未标榜自己是个天选之子。

  这是个都市文的和平世界,没有仙可以修,也没有世界需要被拯救。

  在一个和平的年代,即便世界上有血族这种生物,他们也都是混迹在人群中,安于现状,和人类和平共处。

  所以慕纣胎穿来这个世界之后就从没有立下过什么远大的理想,他觉得自己就是个普通穿越者。

  一个在这个世界比旁人家世背景好一点,长得好一点,成绩好一点,运气好一点的普通人,仅此而已。

  过好自己,别拖累别人,这还不够吗?

  至于说什么打击犯罪,维护世界和平什么的,拜托唉,怎么想都轮不到他身上的啦。

  人类社会自存在之初就与生俱来了特有的脆弱性和稳定性,生老病死,人之常情。

  慕纣没打算过多干预和自己无关的人和事,除非这些事情对自己有利,或者能给自己波澜不惊的生活带来些许乐子。

  基于此,慕纣首先想的是如何改变自己枯燥的现状,而不是当什么救世主。但他又排除了脑子里一闪而过的赚钱想法。

  他并不打算直接靠这些记忆去赚钱。

  如果他真想赚钱的话,就算没有昨晚的经历他也有的是办法。

  他刚胎穿过来的时候,这个世界才零几年,那个时候凭他掌握的东西和他家里的条件,赚钱轻轻松松。

  但真没必要,那时候他家就够有钱的了。

  虽说他现在手头比较拮据,但维持正常的生计还完全没有问题,暂时用不着考虑会不会被饿死的问题。

  现在条件允许了,慕纣更愿意摆脱低级趣味,比如衣服鞋子,车子房子,女人票子什么的。

  这些都太low了,这辈子活在富裕家庭里18年,该玩的都玩过了,慕纣早没兴趣了,他更想趁这个机会玩点有意思的,家里不允许的事。

  钱嘛,家里有的是,够花就行了;权嘛,现在是法治社会,他更想当个好人;女人嘛,他从小莺莺燕燕的见多了去了,一时很难有女人能勾起他的兴趣。

  至于衣服啊,鞋子啊,车子啊等等的,更是低级趣味。

  慕纣觉得只跟那些和自己生理年龄相同的小屁孩沟通太没意思了,他好歹活了两辈子,眼光不能太肤浅。

  如此想来,他就必须要去主动做些什么,来给自己平淡的生活添点调味料才行。

  法拉利缓慢驶出医院的正门,慕纣正歪着头沉思,他无意识地扫过医院四周,却忽然像是发现了什么一样,目光在医院斜对面巷子里一家小商店停住。

  慕纣眉头一挑,望向了商店里走出来的一个穿着蓝灰色格子短袖衬衫,带着墨镜的矮瘦男人。

  他的视力刚刚改造过,一眼就能看清男人的长相和动作。

  男人走出商铺,手里拿着刚买的香烟,拆开,抽出一根叼在嘴里,又抽出一根递给了自己旁边的寸头壮汉,歪头说着什么。

  慕纣注意力被吸引,法拉利却稍一加速,驶过巷子,已经看不见了。

  视线被挡住,但并不影响他迅速从脑海里找出相关的记忆,慕纣嘴角一扬,乐子来了。

  “小舞,停车。”

  “嗯?怎么了?”

  法拉利驶出医院的大门转到正路不过十几米,项雪舞就听到慕纣要停车的声音。她疑惑地将车靠到路边,熄灭了发动机,看向慕纣。

  “突然有点渴,我去买瓶水。”

  “我车上有......”

  “我想喝可乐。”

  慕纣随口道了一句,已经自顾自打开车门下了车。

  “唉你刚出院还没......”

  “很快!”

  “砰。”项雪舞话还没说完,副驾的车门已经被关上了。

  “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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