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造字章
知识产权需要保护,否则会寒了发明者的心。
拾遗子在中原地区游历,看到村落的墙壁上画着鸟兽的脚印和痕迹。学生好奇地问:“这画的是什么呀?”拾遗子回答说:“这是仓颉创造文字时留下的灵感痕迹。上古黄帝时期,仓颉看到鸟兽的足迹,开始创造文字,天下人都很高兴。黄帝担心别人冒用仓颉的名义,就赐给他‘侯冈’这个姓氏,允许他的子孙世代担任史官,这就是上古时期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啊。”
正好遇到一位老人在教孩子识字,老人指着“日”“月”两个字说:“这是仓颉创造的字,凡是有人使用,都要说是‘仓圣之作’。”拾遗子对学生说:“你知道文字为什么能流传后世吗?不仅因为它有用,还因为创造者有明确的名字。如果黄帝任由别人冒用仓颉的文字而不加以辨别,后人一定不知道造字的功劳属于谁。现在的工匠发明器物、文人撰写书籍,都需要标明归属,这个道理从上古时期就开始了。”
学生问:“文字是天下人共用的工具,为什么需要私人保护呢?”拾遗子说:“田地有边界,粮食有主人,知识虽然公用,但创造它的人是有归属的。以前伏羲画八卦,黄帝规范事物的名称,都命令专人掌管,不是要独占利益,而是让后人知道源头在哪里。就像你向神农学习耕种,向嫘祖学习纺织,如果没有姓名标识,你会说‘耕种和纺织是从天而降的’吗?”
二、铸铭章
拾遗子来到殷墟,看到青铜鼎和酒器上刻着“父乙作尊”“子丁铸器”等字样。学生问:“商周时期铸造器物,为什么一定要刻上家族和人名呢?”拾遗子说:“这是保护铸造技艺的方法。当年商王命令工匠铸鼎,必须把工匠的名字刻在器物上,一来记录功劳,二来禁止他人仿制。如果民间私自铸造同样纹样的器物,会被视为盗窃技艺,罚作奴隶。”
遇到一位铸铜匠人的后代,他拿着祖传的模具说:“我家藏着‘饕餮纹范’,这是商王室特许使用的模具,外人如果偷学纹样,我们家族可以向官府告状。”拾遗子感叹说:“现在的人只看到青铜器的华美,却不知道背后有‘专利’的争夺。周穆王时期,有个工匠能制造‘机关木人’,穆王担心技艺外流,就把工匠囚禁在宫里,终身不许传授技艺。这虽然严厉,却说明知识产权需要有归属。”
学生问:“技艺藏在一个人手里,不怕失传吗?”拾遗子说:“古代的王官之学,都是世代坚守职责,比如巫祝、乐官,都是家族传承。这是以‘名位’换取‘保密’——允许他们的子孙世代享受俸禄,换取技艺不向外泄露。现在的工匠如果能‘技艺有名字,名字有回报’,何必私下藏着秘术呢?”
三、著书章
拾遗子路过曲阜,看到学童们在诵读《论语》,书的开头写着“孔氏弟子编”。学生说:“孔子只阐述前人的思想而不自己著书,为什么他的言论能流传后世呢?”拾遗子说:“春秋时期,著书开始重视‘作者’的名字。当年孔子删定《诗经》《尚书》,制定《礼记》《乐经》,弟子们担心他人剽窃,就把孔子的言行编成《论语》,标明‘孔门所传’。”
正好听到私塾先生讲:“以前少正卯偷听孔子的学说,擅自传播讲解,孔子担任鲁国司寇时,第一个诛杀的就是少正卯,不是因为他的言论混乱,而是因为他盗窃学问。”拾遗子对学生说:“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保护技艺,也是保护思想。如果任由别人抄袭圣人的言论来迷惑众人,真理一定会被埋没。现在的学生写文章,需要注明‘引用某书’,正是古代礼法的遗存。”
学生问:“诸子著书很多假托上古圣贤之名,为什么说保护名字呢?”拾遗子说:“假托圣贤是借助权威,比如《黄帝内经》不是黄帝所作,但编者一定署名‘某氏传’,表示不是自己独创。这和‘盗名欺世’不同——前者说明渊源,后者夺取他人功劳。知识产权的关键,在于‘明确源头,端正流传’。”
四、造纸章
拾遗子在洛阳,看到作坊里的工匠在抄纸,造纸的竹帘上刻着“蔡侯作坊”的字样。学生问:“蔡伦发明造纸术,天下人都在用,为什么还要刻名字呢?”拾遗子说:“汉和帝时期,蔡伦改进了造纸术,朝廷赐他‘蔡’姓,允许他的家族开设作坊,其他人如果使用‘蔡侯造纸法’,需要经过蔡家的许可。”
访问到一位纸坊主,他说:“我的祖上是蔡伦的门徒,学到了‘沤麻煮茧’的方法,每次造纸必定印上‘蔡氏正统’。如果有奸商偷学技术,我们可以拿着‘官府颁发的工艺牒文’去告状。”拾遗子对学生说:“当年蔡伦向朝廷献上造纸术,本是为了公用,但朝廷知道‘工艺需要保护创造者’,所以让蔡家掌管。这就像神农尝百草,后人流传他的药方,必定称为‘神农法’,不是夺取利益,而是报答功劳。”
学生问:“技术广泛传播,对百姓有利更快,为什么需要限制呢?”拾遗子说:“你只看到造纸术传遍天下,却没看到蔡家为了研究方法,耗费了十年心血。如果发明技术的人没有利益,研究技术的人没有名声,谁肯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创新呢?现在的‘匠户’世代坚守职业,朝廷免除他们的徭役,正是‘用特权换取专注研究’的道理。”
五、印书章
拾遗子到杭州,看到书肆老板和刻工在争吵,老板说:“这本《东坡文集》是我家独家刻印的,你怎么敢翻印?”刻工说:“文字是天下公用的,为什么只有你能印?”拾遗子上前调解说:“宋太祖制定‘版权法’,凡是官府和私人刻印的书籍,都需要到官府备案,私自翻印的人要受罚。”
书肆老板拿出印本给大家看:“我的书首页刻着‘临安陈氏书铺藏版’,还有‘翻刻必究’的字样。去年有奸商盗刻,被府衙打了二十板子,赔了我一百贯钱。”拾遗子对学生说:“唐代刻书大多没有主人的名字,所以李白的诗有‘伪造的版本’混杂其中;宋代开始重视版权,苏轼曾上表朝廷,禁止刻印‘伪造的苏轼文章’,这是文人保护权益的开始。”
学生问:“书籍越刻越多,盗版反而有助于传播,有什么害处呢?”拾遗子说:“你知道‘伪书’会误导人吗?当年王充的《论衡》刚问世时,因为没有版权保护,被人删改了‘问孔’‘刺孟’等篇章,几乎失去了本来的面貌。现在刻书有‘版权页’,就像人有户籍一样,才能让‘真身’流传后世。”
六、织锦章
拾遗子进入蜀地,看到蜀锦的纹样非常精美,织工的腰上挂着牌匾,上面写着“祖传云锦,仿冒必究”。学生问:“蜀锦为什么能天下第一呢?”拾遗子说:“三国时期,诸葛亮设置‘锦官’,专门管理织锦的技艺,匠人需要登记纹样,其他人不得仿制。现在的蜀锦匠人,各有‘家传的花样’,比如‘雨丝锦’‘方方锦’,都有专属的权利。”
遇到一位织锦老匠人,他展示自己的“缠枝牡丹”纹样说:“这个纹样传自元代的黄道婆,当时的棉纺行会规定,新创的纹样需要报行会备案,三年没有被仿制的,允许独家售卖。”拾遗子感叹说:“元代设立‘匠籍’,看似束缚匠人,实则保护技艺——匠人有专属的纹样,可以换银米谋生,才能专心研究技艺。现在的绣娘如果被人盗版,生计一定会艰难,还谈什么创新呢?”
学生问:“技艺自由流通,才能推陈出新,为什么要限制呢?”拾遗子说:“江河有堤岸,才能形成大的水流;技艺有归属,才能成就大家。以前苏州缂丝的‘沈氏女’创造‘通经断纬’的方法,因为受到行会保护,她的技艺流传了三百年没有衰败。如果没有‘保护权益’的堤岸,技艺一定会像散沙一样,随水流失。”
七、刻版章
拾遗子在金陵(南京),看到书商们聚集在文庙前,焚烧了数十车盗版书。学生惊讶地问:“为什么要烧书呢?”拾遗子说:“明代朝廷下令‘禁止翻刻’,凡是畅销书,刻工需要向官府缴纳‘版税’,盗版的人按照‘盗窃罪’论处。”
书商举起《西游记》刻本说:“这个版本首次刻于世德堂,版心有‘唐氏藏版’的标记。去年徽州书商翻刻,被我们联名告到官府,知府判决他‘罚银三百两,销毁印版充公’。”拾遗子对学生说:“明代刻书业很兴盛,但盗版横行,所以冯梦龙编写《三言》时,特意请巡抚刻了‘版权告示’,贴在书肆里。”
学生问:“官府管理书籍的事情,不累吗?”拾遗子说:“汉武帝设立‘乐府’,采集民歌时,必定注明‘某某氏作’,这是‘官方保护权益’的开始。版权就像田产,需要官府划界立碑,才能阻止争夺。现在的《大明律》设立‘毁誉条’,毁坏他人的著作就像毁坏他人的房屋,道理是一样的。”
八、炼药章
拾遗子路过天津,看到药铺门口挂着“同仁堂”的匾额,柜子上摆放着“防伪官印”。学生问:“药材是救人的东西,为什么需要防伪呢?”拾遗子说:“清代的同仁堂发明了‘虎骨膏’‘安宫丸’,因为药效显著,市面上出现了假药。乐家于是向朝廷申请‘专利’,药瓶上刻有‘乐家老铺’的暗记,官府派衙役巡查假药。”
药铺掌柜拿出药包给大家看:“每个药包里面放有‘防伪纸’,上面印着‘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如果假药里没有这张纸,就是冒充的。”拾遗子感叹说:“以前扁鹊行医,弟子们各自记录他的药方,后世出现‘扁鹊方’‘仓公方’的争论,都是因为没有版权保护。现在的药商注册商标,比如‘胡庆余堂’‘陈李济’,都是用姓名作为‘活招牌’,官府保护他们,百姓才会信任他们。”
学生问:“救人的药如果被垄断,恐怕会耽误人命吧?”拾遗子说:“专利有时限,比如《大清专利条例》规定,新药保护十年,十年期满后任由他人仿制。这是‘给予创造者一时的利益,换取天下人长久的益处’啊。”
九、机器章
拾遗子到上海,看到江南制造局里机器轰鸣,工匠们在操作“张謇牌”纺纱机。学生问:“张謇是文人,为什么会制造机器呢?”拾遗子说:“清末时期,张謇创办大生纱厂,发明了‘立式纺纱机’,向商部申请了‘专利执照’,允许他十年内独家制造这种机器,其他人仿制需要缴纳‘技术费’。”
遇到一位老技师,他拿着专利证书说:“这台机器有‘防断纱装置’,是我师父帮助张謇发明的,凭借这张证书,我师父每月能得到‘技术股’的分红。”拾遗子对学生说:“以前张之洞创办铁厂,因为没有专利保护,工匠把炼钢的方法偷卖给洋人,导致技术外流。张謇痛定思痛,大力推行‘专利法’,他说‘没有保护权益的法律,就像没有锁的仓库,小偷一定会来偷’。”
学生问:“洋人专利很多,为什么中国很少呢?”拾遗子说:“不是少,而是旧的方法隐藏在‘师徒制’中。比如景德镇窑工‘秘不示人的釉料配方’,苏州绣娘‘传女不传男的针法’,都是民间自发的权益保护。现在用法律代替行规,才能让‘技艺有名字,名字有利益’。”
十、版权章
拾遗子住在北平,看到鲁迅登报维权:“某书局盗印《呐喊》,已经请求平政院追究责任。”学生问:“民国刚刚建立,为什么版权的事情这么多呢?”拾遗子说:“1910年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现在民国沿用,规定‘著作从发行之日起,保护三十年’。”
访问到印书馆的编辑,他说:“鲁迅每次出书,一定会和印书馆签订‘版税合同’,按照销量分成利润。去年有书商盗印《阿Q正传》,法院判决他赔偿鲁迅五百银元,销毁印版。”拾遗子对学生说:“以前梁启超在上海创办《新民丛报》,文章经常被香港的报纸转载,因为没有跨境保护权益的法律,梁启超一分钱也得不到。现在版权法在全国通行,文人才能够‘用写作来养家’。”
学生问:“如果穷书生没有钱打官司,版权怎么保护呢?”拾遗子说:“北平市设立了‘著作权公会’,文人可以集体登记作品,遇到侵权的情况,公会会代为诉讼。这就像上古时期‘家族众人保护家族财产’,不是靠一个人的力量,而是靠群体的力量。保护知识产权,最终需要‘法律、道理、人情’共同施行,才能长久。”